當 前在我國,只允許集團內緊密層核心企業可以在合併報表的基礎上納稅,公司集團中的非緊密層的子公司則是獨立的納稅主體。當子公司以獨立的納稅主體申報納稅 時,各公司所得稅的計算是以各獨立法律主體實現的利潤為基礎,而合併報表的所得稅計算是以母子公司組成的企業集團這一經濟實體的合併收益為基礎,因此,公 司集團實際的計稅基礎同合併報表的計稅基礎就發生差異,由此產生了合併報表中的所得稅問題。

      一、存貨價值中包括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的所得稅問題

      集 團內部發生了商品購銷業務,如果購買方在當期未全部實現對外銷售而形成期末存貨時,存貨價值中就含有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並構成了銷售方的計稅基數。但從 企業集團的整體角度看,該項存貨只是變換了存放地點,既不能確認銷售收入,也不能結轉銷售成本,當然也就不存在銷售利潤。編製合併報表時,在抵消主營業務 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及內部未實現銷售利潤的同時,也應抵消由此而產生的時間性差異對納稅的影響額。該項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在銷售方的個別會計報表中已作為 計稅基數計算了所得稅,但從企業集團看則要等到購買方實現了對外銷售後才能作為稅基計算所得稅,所以,在合併報表的編制過程中,應作為可抵減的時間性差異 進行處理。

       1、本年度命公司向子公司銷售商品50000元,毛利率為30%,子公司當年尚未實現對外銷售,母子公司各自納稅,稅率均為33%。

       對上述購銷業務,在合併報表的編制中,首先應抵消內部購銷業務中包含的未實現銷售利潤,抵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  50000 

       貸:主營業務成本         35000 

           存貨                 15000 

  
      同時,因母子公司是以獨立的納稅主體身份計算報告所得稅的,存貨價值中包合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15000元),已作為母公司的稅基計算了所得稅,對企業集團來說,應將其確認為可抵減時間性差異,由此而產生的納稅影響額為:15000×33%=4950元,在編製合併報表時應作以下抵消調整:

       借:遂延稅款  4950 

       貸:所得稅         4950

      存貨是流動資產,一般會在次年實現對外銷售,即存貨中包含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也將會在次年得到實現。與此相聯繫,合併報表中應體現相應的所得稅。這樣在下一年度合併報表工作底稿中應作以下抵消調整:

        借:遞延稅款         4950 

        期初未分配利潤  10050 

        貸:主營業務成本         15000

      假定該項存貨在本年度已全部實現對外銷售,則應轉回上年度因內部未實現銷售利潤而確認的遞延稅款,並體現本年度相應的所得稅:

      借:所得稅  4950

      貸:遞延稅款  4950

      以上的分析是在購銷雙方適用的所得稅率相同,且購買方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情況下進行的,下面將結合這兩種情況來考察其抵消辦法。

      1、在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情況下,購銷雙方稅率相同的會計處理如下所述;

      如果購銷雙方的稅率不同,也不會產生特殊問題,因為對所得稅的調整數額是根據商品銷售方的適用稅率而計算的,與購入方稅率的高低無關。

      2、 如果購買方對內部存貨計提了存貨跌價準備,在雙方適用稅率相同的情況下,對所得稅不會產生任何影響,因為按我國稅法的規定,存貨跌價準備金只有在損失實際 發生時才能確認,它本身就是一項時間性差異,所以購入方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在其個別會計報表中已經得到了反映,對合併報表的編制不會產生影響。但如果雙方 適用的稅率不同,則要按銷售方的稅率進行補差調整,調整金額可按如下公式計算:

      調整金額=存貨跌價準備×(銷售方稅率-購入方稅率)

      當銷售方的稅率大於購入方的稅率時,按上述公式計算的結果是正數,應借記遞延稅款,貸記所得稅;當銷售方的稅率小於購入方的稅率時,按上述公式計算的結果是負數,應借記所得稅,貸記遞延稅款。在上例中,假定子公司的稅率為15%,對上述存貨計提了500元的存貨跌價準備金;母公司的稅率依舊為33%,調整金額為:500×33%-15%)=90元,抵消分錄如下:

       借:遞處稅款  90 

       貸:所得稅       90

      如果子公司的所得稅稅率為40%,調整金額為:500×33%-40%)=-35元,抵消分錄為:

       借:所得稅     35 

       貸:遞延稅款     35

      二、固定資產中包含的內部未實現利潤產生的所得稅問題 

      集 團內部固定資產交易所含包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其相關的所得稅費用的抵消與集團內部商品購銷業務的抵消處理並無不同,只是固定資產中包含的未實現內部銷 售利潤不是在次年一次實現,而是通過折舊逐年分次實現。這樣在合併報表中應消除和調整未實現的利潤及相關的所得稅費用,並反映所得稅的時間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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